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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的東西可粗可細,重要的是實質應用上有什麼影響。國小時遇過一個問題,我爸是飼料業務,學校要我勾父母職業時,我完全無法決定到底該選農還是商,這個問題我到現在還是沒有答案。

新任衛福部長為官途隨便放個炮,醫界群起跳腳。在我看來,這種分類要跟法定權利義務有關才有實質意義,不然在那邊廣義狹義訂來訂去的,各說各話不會改變任何事,真要把我們當服務業就給我們勞基法嘛,做得到嗎?法律上沒相關修正,講來講去都是嘴炮。護理界推了幾年的「叫我護理師」,不曉得花了多少心力,急診病患還不是一樣把他們呼來喚去的。因為台灣的問題從來就不是出在分類法或名稱上,而是出在不尊重專業啊。老師是服務業嗎?不是呀!老師有被尊重嗎?沒有呀!警察是服務業嗎?不是呀!警察有被尊重嗎?更沒有呀!一樣的道理,醫療也不會因為劃成不是服務業,民眾就瞬間尊敬你一百倍,完全聽從你的專業。

我倒覺得這一直是一種對服務業的不尊重,服務業提供的也是專業,有些是我們自己做不來,有些是我們做不好的技能,只是某些老闆搞得服務業得對顧客低聲下氣,養出一堆奧客,動不動就拿客訴要脅,這難道對服務業是合理的嗎?老話一句,要別人為工作燃燒生命,就請你用生命捍衛他們的職業尊嚴。

職業定位不停在修正,就跟吵細菌是動物還是植物一樣,用過時的分類法硬套是沒有意義的。不然你會關心電競選手、YouTuber這些新興行業被放在哪裡嗎?不會,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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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ster7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